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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比亚颁布法令——提供税收优惠扶持中小企业 日期:2000-07-27
【新税网北京07/27/2000信息】 7月中旬,哥伦比亚总统帕斯特拉纳签署
了一项法律,该法律规定,国家对于新成立的中小企业在成立后的前3年实行税收优
惠政策,具体规定是:在第一年对这些企业减免75%的税款,第二年对这些企业减
免50%的税款,第三年减免25%的税款。此外,政府还授权各省市地方财务部门
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酌情减免中小企业的税款。该法律还规定,政府成立“中
小企业技术发展基金会”,国家每年从预算中拨出1000万美元专款,用于中小企
业的技术改造。在融资方面,政府采取放宽贷款条件的方式支持年轻的科技人才创业,
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允许其向工业发展协会和国家保证基金会融资;也可通过
金融中介机构,以风险分担的形式向外贸银行融资。对于已经成立的中小型企业,政
府采取简化各种繁杂手续,减少约束性等措施,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帕斯特拉纳总统
说,这项法律的颁布,将会起到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以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
的作用。
哥伦比亚法律规定,职工人数少于50人、固定资产少于65万美元的企业为小
型企业;职工人数在51人~200人之间,固定资产在65万~200万美元的企
业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占哥伦比亚全国企业总数的96%,为全社会提供63%的
就业机会,创造25%的国内生产总值,其出口量占哥伦比亚制造业出口的25%。
今年3月22日,哥伦比亚政府在向议会提交的2001年税改方案中,就曾提出对
20多万户小型企业实行简化征税,并对现行35%的公司税率,从2001年起降
为34%,2002年起再降为32%,个人所得税税率也将适当降低。帕斯特拉纳
总统认为,新法律的实施,将使中小企业成为哥伦比亚最重要、最活跃的经济成分之
一。
在当前日益激烈的经济竞争活动中,中小企业表现出市场适应能力较强、经营机
制灵活、富有创新精神等优势,在不少国家的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
在美国,50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户数的99%,对GNP的贡献率为4
0%左右,50%以上的技术创新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2/3的新增就业机会是由
中小企业创造的;在德国,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提供的就业机会占78%,
对GNP的贡献率达60%;加拿大有250万家小企业,小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在
新增就业中占81%。
由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各国政府不断推出各种政策措施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在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公共信息服务政策、技术创
新政策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以特殊的优惠,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如加拿大税法规定,
对于加拿大人控制的资产少于1500万加元的企业第一个20万加元收入,联邦政
府公司所得税税率由29.9%降为13.2%,降低16个百分点。省级政府公司
所得税税率平均从14%降为8%,降低6个百分点(各省税率不同,下降幅度也不
同)。1998年,加拿大有30万家小企业享受到这项优惠,占应税企业数的80
%。德国税法允许中小企业建立一些可在税前扣除的准备金,如折旧准备金、呆账准
备金、亏损准备金等。法国从1996年1月1日起,采取一项有利于中小企业增加
自有资金的特别优惠措施,规定凡企业的注册资本完全缴纳并至少75%的资本由自
然人持有且当年营业额不超过5000万法郎的中小企业,对其增加自有资本金的,
适用税率降为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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