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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发现央行贷款被滥用 日期:2000-08-09
【新税网北京08/09/2000信息】 据报道,印尼中央银行在1997至1999年发
放给商业银行总值144.5万亿印尼盾(约214亿美元)的紧急贷款中,有超过95%被滥用。
据《雅加达邮报》称,印尼最高审计署署长萨特里奥在提交给国会的报告中说,政府
可能失去138.4万亿印尼盾的紧急贷款。这笔数目占印尼中央银行总紧急贷款额的95.
8%。
印尼央行是在1997年底至1999年1月金融危机期间紧急贷款给48家商业银行的。按
规定,这些资金只能用来应付挤兑。但这些央行发放的紧急贷款中,有84.8万亿盾被
银行滥用,其余款项则用在别的用途,违反了银行条例。其中包括在外汇市场上进行
投机活动、贷给附属业务、用来偿还贷款、扩充分行以及购买资产等。
印尼总检察长马祖基也收到一份审计报告。他说,总检察署会就贷款一事调查这
48家银行。马祖基说:“我们必须先研究最高审计署的报告,如有必要,会立即对涉
及贷款丑闻的银行家发出出国禁令。”
央行代行长纳苏申保证央行会在当局进行调查时给予全面合作。他补充说,如有
必要,涉嫌丑闻的央行官员将被停职。
目前,这48家银行有些暂停营业、有些被清盘,有些则被国家接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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