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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税务机构设置 日期:2000-08-10
【新税网北京08/10/2000信息】 联邦财政部是德国税务管理的最高机构,
共设10个司。其中税务司和关税司专门负责税务管理。在税务管理方面,联邦财政
部的主要职能是负责起草税收法令、条例、政策等文件,掌握各地税收情况和汇总全
国税收信息,处理涉外税收事务,进行税收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对税法执行
情况的监督等。从上述职能中我们可以看出,联邦财政部主要是管理税收政策和监督
税收政策的执行,并不直接进行税收征管。联邦财政部与各级税务机关没有直接的领
导关系。
州财政部
州财政部主要负责制定少数州和地方税种的税收政策,并监督州和地方税种的执
行情况。比如,给州议会起草个别属于州立法权限内的小税种的税法,规定某些地方
性税收的起征点和是否加成征税,决定开征或停征某些小的地方税(如娱乐税、狗税
等)等。州财政部并不直接进行税收征管,它与各级税务机构也没有直接的领导关系。
高级财政指挥署
联邦财政部和州财政部都不负责税收的直接征管,负责税收直接征管的是分散在
全国各地的地区财政局和关税局。为了便于对这些地区财政局和关税局的管理,德国
设置了高级财政指挥署。德国共有21个高级财政指挥署,一般每州一个,但较大的
州有两个甚至三个。高级财政指挥署是地区财政局和关税局的直接领导,联邦财政部
和州财政部对地区财政局和关税局的领导都要通过它来进行。高级财政指挥署接受联
邦财政部和州财政部的双重领导,其最高领导人由联邦财政部和州财政部轮流选派。
高级财政指挥署只就地区财政局和关税局在征收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发表意见,并
不干预它们的日常工作。
地区财政局
地区财政局是直接负责联邦税、州税和共享税征收管理的机构。德国的税收除了
关税和地方独享税外,都由这些财政局负责征收。实际上,地区财政局的基本职能就
是负责税收征管,因此,地区财政局也可称之为税务局。地区财政局局长由高级财政
指挥署提名,由州财政部任命。德国共有660多个地区财政局,地区财政局的设置
与行政区划没有直接关系,主要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的分布情况决定。比如,
波恩市有30多万人,设有两个财政局;北威州人口最多,经济发展水平也很高,设
有100多个财政局。
地方税务局
每个乡镇都设有地方税务局,它负责征收本地的专享税和以地方自留为主的营业
税。地方税务局受地方政府的直接领导。
德国税务管理机构设置的显著特征是:1、税政管理机构和征收机构有着明确的
分工。以联邦财政部为主,联邦财政部和州财政部管理税政,他们完全不管征收。地
区财政局和关税局以及地方税务局负责征管,他们完全是一种执行机构。2、三级政
府中,除了地方政府的专享税收由地方政府设立的地方税务局管理外,联邦和州则通
过共管的地区财政局和关税局进行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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