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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公布避税港黑名单 日期:2000-08-09
【新税网北京08/09/2000信息】 今年6月26日,OECD发布了一份题为《认
定和消除有害税收行为的进程》的报告。并列出存在有害税收行为的35个避税港的国
家(地区)黑名单,它们是:安道尔、安圭拉岛、安提瓜和巴布达、阿鲁巴、巴哈马、
巴林、巴巴多斯、伯利兹、英属维尔京群岛、库克群岛、多米尼加联邦、直布罗陀、
格林纳达、根西岛/萨克岛/可尔德尼岛、曼岛、泽西岛、利比里亚、列支敦土登公
国、马尔代夫、马绍尔群岛、摩纳哥公国、蒙特塞拉特岛、瑙鲁、荷属安的列斯群岛、
巴拿马、萨摩亚群岛、塞舌尔、圣卢西亚、圣克里斯托夫和尼维斯/圣文森特和格林
纳丁斯、汤加、特克斯群岛和凯科斯群岛、美属维尔京群岛、瓦努阿图共和国等。列
入避税港的标准是:
1.无有效税率或只有名义的有效税率;
2.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换;
3.缺乏透明度;
4.没有实质性经营活动的要求。
对于那些符合列入标准、但事先向OECD书面承诺、愿意消除其有害税收竞争而没
有列入名单的有6个国家(地区):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塞浦路斯、马耳他、毛里
求斯、圣马力诺。
OECD要求列入名单的避税港在12个月内作出选择,只要能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其有
害税收行为,则将在黑名单中除名:反之,虽然已承诺与OECD合作、但没有实际行动
的,则随时可能又被列入。 (j200007300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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