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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建议美国应对电子商务征销售税 日期:2000-08-09
【新税网北京08/09/2000信息】 5月8日,经合组织(OECD)发表了对美国20
00年经济调查报告,建议美国各州应对电子商务及邮购销售征税。报告称,美国近年
来税收增长,主要原因是所得结构的变化,许多个人纳税人因所得增加适用了较高税
率,另外,取消了储蓄利息免税和私人退休金交纳的扣除,再者降低利率,减少费用
而增加所得,从而使近年税收增长22%。
美国联邦、州、地方的税收在继续增长,2000年税收盈余估计占GDP的1.3%,
政府债务降至占GDP的61%,比起前7年平均下降15%,州及地方政府也有盈余用于减
税。
现在美国的政策制订者正在讨论,有这么多财政盈余是用于降税还是增支。OECD
建议,美国应该把盈余用于清偿联邦债务,并增加将来社保和医疗的开支。
另外,各州要对电子商务及邮购销售征税,美国1999年邮购共550亿美元,目前
在“电子商务免税区”政策下,各州对此大都免税,调查认为,1999电子商务占私人
消费支出不及GDP的0.6%(360亿美元),但电子商务的急剧增长可能导致州及地方政
府的销售税大量损失,而况此项征税是可行的,因为新技术可以区分销售及购买,贩
卖者及消费者。OECD认为,对电子商务不征销售税是对经济的扭曲,因为现实中的征
免税并存,势必使应税税源大量逃向免税方面。 (j200007300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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