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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众院通过减税案鼓励开发贫困地区 日期:2000-08-02
【新税网北京08/02/2000信息】 7月25日,美国众议院以394票对2
7票通过了一项减税议案,鼓励商家到相对贫困的地区去投资,以带动这些地区尽快
融入美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之中。
该议案提出为到贫困地区投资的企业在5年内提供大约60亿美元和10年内提
供210亿美元的税收优惠,具体包括在5年内免除资本利得税,向待开发地区月收
入低于3000美元的人提供个人所得税优惠等内容。据悉,此议案进一步完善了已
有的开发计划,同时,全国又有40个新的地区可享受到贫困地区所享受的减免税收、
免除债务、保证商业贷款等方面的待遇。这项议案综合了共和党人提出的对向贫困地
区投资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和克林顿提出的对开发蕴藏市场潜力地区的企业提供税收
减免和贷款保障两方面的因素。
克林顿对众议院的此次表决十分赞赏,克林顿在随后的一次讲话中称,在美国经
济空前繁荣的今天,仍有许多地方的人们还相当贫困,而这一议案的通过,将会刺激
更多的私有部门和个人对这些蕴藏着巨大市场潜力的地区进行投资开发。克林顿认为,
该议案肯定会刺激对贫困地区的投资。有关人士评论说,这是由共和党控制的国会众
议院和克林顿总统之间难得顺利达成一致中的一次。
该议案已送达参议院,民主党领导人汤姆·达歇尔说,它同样会赢得强有力的支
持,并有可能在10月份,即国会休会前获得最后通过。
美国开发贫困地区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此前,美国南部及西南部地区(
俗称“阳光地带”)的经济十分落后,工业基础薄弱。为改变这种局面,美国联邦政
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和其他各种方法向南部及西南部地区倾注了大量的财力和物力,
使“阳光地带”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
美国政府开发落后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联邦政府一级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
在经济贫困的地区经营并雇佣当地居民的企业可申请享受税收投资优惠,包括某些投
资冲抵、雇员工资抵免和债券筹资免税;二是对由联邦政府直接管辖的田纳西河流域
管理局所属公司全部免税。州一级的税收优惠政策有三种:一是减征或免征公司所得
税。美国联邦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州无权减免,但州可加征5%~6%或7%
~8%的所得税。州有权对到贫困地区(企业区、开发区)投资的企业,视其创造就
业机会和招收失业或没有技术的工人数量来决定免征、减征所得税税额;二是降低个
人所得税税率。南部15个州中有7个州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税率,其中有3个州的个
人所得税税率为全国最低,仅为5.4%;三是退还销售税。如果落后地区的企业所
雇佣的失业工人及无技术专长的工人达到一定数量,可部分或全部退还企业销售税。
另外,南部各州的营业税和财产税也很低,一个年薪为3万美元的休斯敦行政管理人
员每年缴纳的地方税为1400美元,只相当于在纽约州所缴税款的1/3。县、市
级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减免地产税。
美国在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还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高新技
术等手段,有计划地对一些落后地区进行开发。
推动美国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不是决定
性的作用。因此,美国在使用这种方式时是很谨慎的,特别是联邦政府这一级。他们
认为运用这种方式的效率低于财政支出的方式,更何况促进落后地区经济增长的因素
是多方面的。而如今通过的减税案则表明,美国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对贫困地区
开发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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