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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F的孟加拉税收报告 日期:2000-08-02
【新税网北京08/02/2000信息】 世界货币基金组织(IMF)于今年3月份,发
表了对孟加拉的经济调查报告,其中涉及税收方面:
报告称,孟加拉1998/99年度税收占GDP比重只7.6%,是全世界此项比重最低
的国家之一。其主要原因是该国经济发展缓慢,加上自然灾难频频,另外也由于税制
结构和税收征管处于低水平状态。
该国政府提出了1999/2000财政预算方案,旨在加强征管,调整税负,力求税收
占GDP比重增长一个百分点,财政赤字占GDP减至4.6%,并采取以下税收措施:
一、加强税收征管
1.加强税收稽查,坚决制止逃税。
2.建立纳税大户专管机构,强化重点税源控管。
3.实行纳税人税收编码制度,建立税收管理基础。
4.对海运业实行强制的运前检验制度。
5.简化核税程序,方便纳税人。
二、所得税
1.提高个人所得额免税点。从6万塔卡提高为7万塔卡。
2.对政府储蓄券利息免税。
3.提高汽车税税率。
三、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的年营业额起点,从150万塔卡提高为200万塔卡。
2.扩大征收范围。扩及零售环节的31种品目。
3.对270多种产品征收附加10%;但对进口国内不能产制的商品,只征附加2.
5%。
四、关税
1.最高税率从42.5%降为40%。
2.废止对出口征税2.5%的规定。
3.对进口原料及中间产品免税。 (j200007150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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