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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上诉院撤销华人富商陈永栽税案 日期:2000-09-05
【新税网北京09/05/2000信息】 菲律宾司法部消息人士周三说,上诉院支
持撤销对烟草及航空业巨子陈永栽的252亿7000万披索税案。但政府检察官可能向大
理院上诉。
据外电报导,菲政府检察官1998年对陈氏及福川烟厂的其他高级行政人员提出9
宗逃税案,该公司涉及1990年到1992年未能付还营业税、增值税及入息税。
上诉院1999年3月以缺乏合理根据为由,撤销政府提出的控案。
据法庭文件显示,上诉院8月29日维持撤销控案的原判,并补充说,政府检察官未
能在1999年7月3日的限期前向地区法院呈交请愿书。
法院说:“无可否认税是政府的命根子,因此要在无阻碍的情况下被徵收,但我
们也要注意,徵收税务必须要合法,因此任何专横将使有利于政府的理由无效。”
陈氏亦控告前厘务局长查道,并要她赔偿由该案导致的2亿9000万披索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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