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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将对网络产品征智慧财产税 日期:2000-09-08
【新税网北京09/08/2000信息】 德国报纸Berliner Zeitung周三报道,德
国打算对电脑、电信和网络产品课征新税,以确保透过这些产品传播作品的原作者皆
能收到适当的回报。
该报表示,目前相关单位已草拟提案,要求从电脑到印表机、数据机、光碟烧录
器和其他设备的造商付版权费给音乐和电影公司。
新税将特别针对网络上的文化产品作者,希望确保这群人的作品能获得适当酬劳。
新税将由电脑产品造商付给所谓“智慧财产权”征收团体,再转交作者、音乐、电
影或软体公司。由於只有在德国购买这些产品时才要课这类税,已有人警告说,这将
导致高科技公司撤往其他国家,或透过海外邮购和其他国外管道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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