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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哈迪:丁州过去所获石油税实为义助金 日期:2000-09-12
【新税网北京09/12/2000信息】 首相马哈迪为国阵控制的中央政府停止发
出石油开采税予回教党控制的丁加奴州政府的新措施辩护,他指出,丁加奴州过去从
中央政府获得的石油税,其实只是义助金,而非石油税。
他指出,丁加奴过去被视为马国最贫穷的州属,中央政府因此提供义助金协助当
地发展;不过,他说,当前的情况已有改变。
他声明,中央政府以义助金拨款给丁加奴州,不意味着存有偏差。
据《南洋商报》报道,马哈迪昨天从美国返抵吉隆坡,在机场举行的记者会上说,
在法律上,丁加奴州政府无权向中央索求任何石油税,因为有关石油开采区是在岸外。
他指出,根据法律,所有在属于马国海岸外开采的石油,其收入归中央政府。
他是针对丁加奴州务大臣哈迪阿旺坚持中央政府理应继续提供石油税的谈话,发
表评论。
财政部星期二发表文告说,在该义助金计划下,一个以财政部秘书长为首的委员
会,将负责拟定在丁加奴州进行的发展计划,包括兴建乡区公路、廉价屋、为渔民提
供购买渔船的贷款,贷学金等。有关拨款将通过国家石油公司发出。
谈到有关义助金数额,是否相等于5%石油税收入的准则,马哈迪说,中央政府会
决定适当款额。
他指出,中央过去根据石油税方式计算的义助金,原本估计不超过5000万零吉,
但因国际石油价格猛涨,它目前可能会增至10亿零吉。
他表明,上述义助金不会让丁加奴州人民蒙受损失,中央政府会通过其他方式,
来促进惠及丁加奴人民的发展计划。
另据《星洲日报》报道,丁加奴州务大臣哈迪阿旺认为,中央政府应通过丁州政
府把石油税收交给丁州人民,而不是通过中央级委员会处理。
他认为,中央政府这种做法是不符合程序、不民主及不尊重选民的决定,因为丁
加奴州政府才是这笔款项的管理人。
他前晚在吉兰丹哥打¤鲁举行的政治座谈会上说,中央政府的这项决定显示它已
经违背联邦制,包括没有遵守20年前由国家石油公司与丁州政府签署的协议。
他表示,州政府应该拥有自主权以决定如何运用石油税收,让各界人士看到回教
党比国阵更善于管理。
“丁州国阵在过去20年来都拥有这笔巨大的石油税,可是依然有很多丁州子民贫
穷不堪,现在,当他们(州国阵)离开后,却留下了7亿零吉的债务由我们来偿还。”
哈迪阿旺指出,回教党上台执政丁州9个月后,已经充分显示了其才干,人民开始
享受到更好的生活,物价开始下降,外来游客的人数也逐渐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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