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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纳恢复增值税扭转了财政困难局面 日期:2000-06-12
【新税网北京06/12/2000信息】 2月9日,加纳财政部长佩普拉在2000
财政预算法案中报告说,该国1999年财政形势十分严峻,但执行结果却趋向好转,
这奇迹归功于恢复实行增值税制。
1999年该国因国际油价上升,国内可可和黄金价格下降,导致主要税源下降。
以税种分析,公司税降8.4%,石油消费税降9.9%,非石油消费税降20%,进
口关税降9.2%,出口可可关税降27%,只有增值税收入比原销售税大幅增加,
其中国内产品增值税增13.1%,进口产品增值税增45.2%。总之一枝独秀的增
值税开征扭转了该国的财政被动局面。
该国于1995年3月第一次实施增值税法,实行两个月后宣告废止,根本原因
是,当时临近大选,当政者怕得罪反对此税的选民,另外标准税率17.5%订得
偏高,使许多纳税人感到税负太重。再者开征准备不足,宣传不充分,纳税人对
此税有顾虑。加上部分地区旱灾严重,经济衰退,可能因此税引发严重通胀。
新选政府上台后,财政赤字不断扩大,经专家委员会论证,只有恢复实行增
值税才能走出困境,于是该委员会总结此税的失败经验,重新制订方案,经议会
批准于199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并取得了成功。佩普拉称,为了取得更大成绩,20
00年要发扬去年的成功经验,并加以改进,主要是:
一、增值税税率从10%提高为12.5%。因此率在去年开征时,为扫除阻力
制订偏低。
二、加强征管现代化。财政部和中央税务机关配备电脑设备,建立信息中心,
以利及时掌握各税信息,便于控管。
三、加强征管,严肃税法,对违章处罚绝不手软。 (j2000053001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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