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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2000年税改法案要点 日期:2000-03-27
【新税网北京03/27/2000信息】 奥地利2000年税制改制法案于2000年
1月1日起生效:主要内容:
一、降低个人所得税率
为了抵销通胀对税负影响,对个人所得税各档税率,除最高一档50%外,分
别降低1个百分点。
二、对交纳养老金的折扣
为促进私营养老金制度的发展,以减轻政府因人口老龄化引起的社保重担,
对个人交纳社保税按交纳额的4.5%退还,但最多退还限在619先令之内〔按13
760先令(1000欧元)×4.5%〕。
上述交纳额指:(一)公司代交的养老金;(二)补充交纳的养老保险金;(三)
对政府社保机构养老金的自愿捐献等。
三、减轻金融资产的转让税负
现行规定,对金融资产持有期不足一年,其转让的利得视为“投机性所得”,
并征预提税25%。新规定把此项持有期延长为两年,而且对此项预提税视为最终
纳税,征税后其利得不必并入一般所得额。
本项修改将于2000年10月起实施(但联邦财政部规定要在2001年1O月起实行),
据悉此项修改生效后立即废止对企业的资本转让征税。
四、扩大培训费扣除
为了促进本国雇员就业的竞争力,2000年起扩大培训费扣除范围:
(一)对原定100%扣除的改按130%扣除,这只指雇员到企业外部的培训,如
通过各类培训中心等。
(二)现行规定,对取得专业资格后的雇员继续培训费方可扣除,如果为了取
得会计师资格的准备培训费则不可扣除,现在改为一律可以扣除。
五、新办企业优惠
对企业新办中发生的资本转让税和印花税等予以免征,企业在新建12个月之
内免征社保税,本项优惠有效期为1999年5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之间。
六、对企业增加股本优惠
为了鼓励企业增加投资,对其现年度股本与前七个年度中任何一年最高股本
比较的正差额,作为计算优惠的增股额。此项增股额可来自增加资金、或动用去
年留利(本年度留利只能在下年度考虑)。对上述增股额可按现行国债利率增80%
的标准计付股东利息,并在税前扣除。此项利息要征25%预提所得税。对此,企
业界认为,此项代征25%之后使增股收益无多,从而对投资吸引力不大。
(j20000315009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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