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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改养老金制度 日期:2000-04-07
【新税网北京04/07/2000信息】 日本国会众议院全体会议日前通过了
《厚生年金保险法》、《国民年金法》等7部有关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法案,大幅
修改缴纳养老金保险费和领取养老金的制度。这些法律从今年4月1日开始分项
目、分阶段付诸实施。
据《市场报》报道,近年来,随着日本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和老龄人口的增加,
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现行的养老金制度受到了严峻挑战。
日本领取养老金的人口目前为2080万,预计到2025年将增至335
0万,而支付养老金保险费的人口将从现在的6970万下降到6000万,每
1.8人将负担一名老年人。面对这种状况,若不实行有效的改革,日本的养老
金制度将难以为继。
日本的养老金制度将从开源和节流两个方面着手改革。
在开源方面,首先,将按月工资收取养老保险费改为按年收入收取。日本一
些企业职工的年中、年末奖金相当于6个月的工资,改为按年收入收取保险费将
大幅度增加保险费收入。
其次,设立青年学生保险费补交制度。原来没有收入的20岁以上的青年学
生可以向地方政府申请减免养老金保险费,现在改为向地方政府申请在就业后1
0年内补交。
第三,延长收取养老金保险费的年龄。原来60岁以上的老人再就业后无需
缴纳养老金保险费,现在规定65岁至70岁的就业者也必须缴纳养老保险费,
并根据收入情况削减他们在工作期间领取的养老金数额。
第四,增加政府对养老金的负担。新法律决定将政府负担的养老金基础部分
的资金比例由目前的1/3提高到1/2以上。
在节流方面,大力调整保险金的支付方法。首先,新法律将报酬年金部分削
减5%;其次,将逐步把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从目前的60岁提高到65岁;
另外,将取消对养老金基金运作规模的限制,可将养老金基金在资金市场自主投
资,并允许企业以股票实物向厚生养老金基金出资等。
日本政府希望通过这些改革措施,稳定养老金财源,保证所有国民老有所养,
努力维护社会的稳定。
日本的养老金制度由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等组成,其中国民年金
是日本养老金制度的基础,20岁以上60岁以下、在日本拥有居住权的所有居
民都必须加入。个体经营者、无业人员等每月需缴纳1.33万日元,企业职工
和公务员则加入均含有国民年金在内的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按收入的17.5
%缴纳,由职工和雇主分别负担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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