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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鼓励本国银行合并 日期:2000-04-19
【新税网北京04/19/2000信息】 菲律宾中央银行行长布埃纳文图拉日
前表示,菲律宾中央银行可能在从今年6月开始的三年时间内停止办理开办新银
行的申请,以鼓励本地银行通过互相合并来增强实力。
他说,中央银行的上述措施将在菲律宾总统签署经过修正的银行业法之后生
效。菲律宾国会近日已经通过该法案,埃斯特拉达总统预计5月份将之签署为法
律。
这项法案还规定,在法案生效后的未来7年内,外国银行可以拥有本国银行
100%的股权,在该期限之后外资可以持股的比例将逐渐减少。法案同时规定,
菲律宾整个银行体系中70%的资源必须掌握在菲律宾人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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