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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当权者财产要申报 日期:2000-04-29
【新税网北京04/29/2000信息】 根据保加利亚国民议会26日批准的一
项法律,保从今年起实施当权者财产申报制度。
据保《民主报》27日报道,“当权者”系指国家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
政府各部部长、副部长、秘书长,各类法院院长、总检察长、最高上诉检察院和
最高行政检察院检察长,以及金融机构、国家非国有化机构的责任人等,涉及范
围较广。
报道说,上述“当权者”须在每年10月之前自动填写财政部统一制定的财产
登记表,内容包括当权者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拥有的房屋、汽车、游艇、飞
机,5000列弗(1列弗约等于0.5美元)以上的现款、股权、股票和债务,全年
收支总额等。财产登记表统一交送政府属下的财务局并被输入数据库保存10年。
保当权者财产登记制度将接受公众监督,即部长会议财务局将每年公布未上
送登记表的当权者名单,并允许大众媒体的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查询当权者财产
状况。谎报财产状况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保国民议会法律委员会主任措内夫在27日的国民议会结束后向新闻界表示,
上述法律是为反对腐败而制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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