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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2000年预算的税法修改 日期:2000-05-10
【新税网北京05/10/2000信息】 今年1月28日,葡萄牙议会批准了20
00年财政法案,税法修改方面主要是:
一、公司所得税
1.从2000年1月1日起,税率从34%降为32%。
2.1999年规定,以利润分红给持股的企业董事,如果一年内分红数额超过
两个月工资的,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对上述“持股”,新规定明确为必须达到企
业总股本1%以上,并追溯从1999税收年度起执行。
3.1999年财政预算案规定,对企业重组中的合并和分立,其财产交易所得
免税。新规定补充为,对以赚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的合并和分立不予免税。
4.2000税收年度的所得税估征,按去年征税额的85%(上年度为75%)计算,
并分三次,每次按28.33%计交。
5.对研究开发(R&D)费用的扣除原限期至2000年止,现延至2003年底。
6.对年利润3000万元至1亿元的中小型企业,适用25%税率,对年利润不
足3000万元的小业户,实行简化征收办法。
7.加强对设在避税地的受控外国公司(CFC)的税收征管,建立和健全此税
的征管规定。
二、个人所得税
1.根据物价指数,调高各级税率适用的边际所得额2.26%至4%。
2.分别提高雇员以及退休者的年基本扣除额至53.5万元和148.2万元。
3.提高家庭开支扣除额约20%。
4.以下所得必须并入税基:
(1)雇主发给旅游津贴;
(2)雇主给予的选择股权所得;
(3)雇主发给出差费超出国家公务标准的。
5.对自营业户的营业开支(除工薪、店租、折旧、强制性保险外),限在营
业额25%(原定32.5%)以内扣除。
6.考虑对居民个人让售证券的资本利得征税。
三、增值税
1.根据欧盟近期的增值税指令精神,对劳动密集型的劳务(建造、修缮和
维修房屋等),改用5%的低税率征收。
2.对不定期销售罐装鱼、黄油、乳酪、矿泉水、腌菜、去皮马铃薯等适用
5%低税率。
3.燃料从低税率改按标准税率17%征收,其中液化燃料从今年7月1日起,
气化燃料从明年7月1日起实行。 (j20000430008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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