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推迟实施禁止征收上网税的法案 日期:2000-05-11
【新税网北京05/11/2000信息】 美国众议院周三以352比75的压倒性
优势通过了一项法案,该法案将禁止徵收上网税的时间从2001年延长到 2006年。
该法案没有禁止各州从互联网销售中徵税。相反,它将阻止联邦、州和地方
政府从访问向美国在线(America n Online)这样的互联网服务中徵税。
它还禁止政府向电子商务徵收“歧视性”税收。所谓“歧视性”税收指的是
向互联网交易徵收,却不向类似的非电子交易徵收费用,或者是那些只针对特殊
情况徵收费用。
此项法案在众议院被迅速通过,未经听证,也没有多少争论,但受到了来自
传统零售商和州及地方政府的批评。马萨诸塞州剑桥的福里斯特研究公司(Forres
ter Research)预计,如果该法案被采纳,到2004年,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税收收
入损失预计将达80亿美元。
参议院能否通过该法案还需观察。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