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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金融市场经治理后仍不够规范 日期:2000-05-12
【新税网北京05/12/2000信息】 经过3年的金融改革和修改多项法令,
但泰国的国营和民宫的13家商业银行仍未走上健康发展之路,在呆帐、增资和
盈利3方面都未能很好解决。
泰国银行的金融改革法,包括商业银行法、破产法等还需要1年以上的时间
才能完全落实,日前8家民营商业银行和5家国营银行今年总共需要2290-
2910亿铢(67-76.4亿美元)资金,加上去年年底呆帐未补的也有7
700亿铢,实际需求的资金共达1.06亿铢。此外,呆帐占扔有贷款比例是
38.68%,包括政府接收的4家银行在内的5家国营银行呆帐占所有贷款的
42.27%,远远超过国际标准。然而,泰国13家银行今年将继续第四年亏
损,盈利更是遥遥无期,去年经过核实的净亏损额高达3390亿铢。
最令人担心的是依照新商业银行法规定,13家银行今年必须增资高达31
40-3760亿铢,包括政府接收的4家国营银行所需的2150-2450
亿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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