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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总统签署银行业法 日期:2000-05-24
【新税网北京05/24/2000信息】 菲律宾总统埃斯特拉达23日在此间
签署了《银行业法》。这项法律将加强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促进银行业的健康
发展,使菲律宾银行业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
根据这项法律,菲律宾中央银行将具有核发银行营业执照、选择银行高级官
员、对违规银行进行处罚乃至吊销营业执照的广泛权力。法律还授权中央银行实
施国际通行的贷款安全规定,包括加强银行管理的透明度以及不得向本行官员和
股东过分放贷等。
为鼓励本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同行业竞争,法律规定,外资在菲银行拥有
的股份最高可达100%,同时,中央银行可以随时根据银行的经营状况调整银
行的级别和经营范围。
埃斯特拉达在签字仪式上说,这项法律的实施将使菲银行体系更加健全、富
有活力,为菲经济的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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