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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用税收促进环保 日期:2000-01-06
【新税网北京01/06/2000信息】 法国一向重视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
发展,在用税收手段配合环境治理方面,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法国政府为促
进环境保护制定了许多相关的税收政策,这些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兼顾经济发展、
促进特定区域的开发与环境保护,并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实施专项筹资,专项使
用。采取的税收政策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鼓励性的,一类是限制性的。
税收优惠 促进环保
长期以来,法国的人口有日益向大城市集中的趋势,造成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有些区域甚至日益衰落,为了促进这类区域的发展,法国政府制定了整治国土的
特殊政策。这类区域包括:国土整治区、乡村发展区、城镇敏感区(主要是指一
些城镇失业率高、社会治安差,政府鼓励投资的地区)等。法国许多环境方面的
税收政策都是与国土整治政策相结合的。
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个人在上述区域内投资创办企业,有利于国土整治,
其投资可以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中获得一定抵扣。个人捐赠给一些机构来帮助
国土整治或防治环境污染也可免征部分所得税。个人来源于敏感区的房地产收
入,如投资于防止噪声,可以直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一般投资只能用折
旧的方式来扣除)。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企业为了保护环境而购置的设备,在折旧时可以享
受优惠,使用优惠的折旧方法;特定条件下公司的折旧可以超过购买时的价值(
超额折旧)。企业投资于节能设备、电气车辆、控制污染建筑物、噪音控制设备,
按照严格规定的条件,可享受在12个月内折旧完毕的优惠。中小企业在上述区
域购置不动产,可以在第一年内折旧25%,在城镇敏感区可以享受5年免征企
业所得税。
地方直接税的优惠政策:地方直接税主要是根据不动产租金收益计征,但所
有防治污染的建筑设施在征地方直接税时可以享受优惠,一是国家统一规定可以
享受50%优惠;二是地方政府可以规定在10年内免除该税。
注册税的优惠政策:不动产买卖在不缴纳增值税时需缴纳注册税,中央、省、
市三级征收,最高综合税率可达到145%,税基为销售额,税率中25%
归中央政府,15%归市政府,各省政府自行规定税率。优惠政策如下:凡是
有利于环境保护都可以享受减免,最高可以减到只需缴纳归中央政府的25%。
为了腾出更多的土地用于耕作而调整房屋,也可享受上述减免。在敏感区有利于
环保的交易也可享受减税。公共机构、企业如果出于领土整治而进行的购买行为
也可享受减免。破坏环境 税收制裁
地方设备税:地方设备税对所有新盖和加高的楼房征收,税率为投资金额的
1%~5%,但对历史文物的维修及用于环境保护设施的投资免税。
汽车税:汽车税由各省政府征收,征税对象为燃油的各种车辆,税率由各省
决定。对有利于环保的车辆(如利用电能、太阳能的车辆)给予减免税。
自然资源税:对某些自然资源的开采征收特别税。如为保护森林,对砍伐林
木征收伐木税。将森林砍伐用于种植目的,每平方米税率为13法郎,其他为
每平方米4法郎。但如果出于防火防污染或更换树种的可以免税;在敏感区为安
置农民而伐树的免税。
排污税:法国对多种污染物质的排放都征收较高的排污税。该税采取从量定
额的方法征收,并且税率逐年提高。例如,从1985年开始征收的二氧化硫税,
1985年排放1吨征税180法郎,到1999年已调整为1吨征税240法
郎。
对列入“黑名单”(高污染、高危险)的企业,征收惩罚性税收,一般为第
一次缴纳12万法郎,以后每年要以1800法郎为基数,乘以1倍~10倍
的系数(系数是根据污染度的高低制定)缴税。
经合组织及欧盟等由发达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提倡其成员国更多采用经济手
段特别是税收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发展中国家多采用直接管制措施。直接管制
措施的特点是企业必须在符合环保标准后才能开工,缺乏弹性和效率。而税收等
经济手段比起直接管制手段具有较大的弹性,可使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使
企业排污的社会成本内在化,促使企业加大治污的投资,也使环保企业有利可图,
可以说这是环境保护产业化的前提条件。
我国在环保方面主要是采取直接管制手段,在税收方面虽然也有一些措施,
但还比较零散,严格说还不存在真正意义的环境税。要想实现环保产业化,促进
资源合理开发、合理利用,必须提高资源的开发使用价格,加大企业的排污成本,
使企业愿意投资于环境保护。从法国的经验看,利用税收促进环保是较为理想的
政策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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