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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现行税法要点 日期:2000-01-24
【新税网北京01/24/2000信息】 税务是经营业务中的成本之一,凡是
销售业或服务业,假如经营者不考虑到税务一事,便会有亏本甚至于导致破产的
可能。因为,有好多种类的税务跟所经营的各种行业有着密切的关系,例如,个
人所得税、法人所得税、增值税、专业税、关税、国产税(亦称国货税消费税)、
屋宇税和土地税、地方保养税、招牌税等。但其中之所得税和增值税是每一行业
都必须履行缴纳的税务,除非是获得法律的特别通融,至于其它种类之税务,并
非每一业主均须负荷的。
例如,生产汽车的大众公司,除要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之外,还有国产税。
买卖不动产的大众公司,除缴纳所得税外,又须付专业税。而银行业务,也同样
除了须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外,还须缴纳专业税。
无论是私人公司或大众公司的账户,每一年必须缴纳两次所得税,第一次是
在上半年1至6个月的结算之后,于二个月内呈报所得税51表格缴税;第二次于1
至12月份的全年结帐后的150天内,以所得税50的表格呈报税务。所谓账务的届
满期限规定为12个月时间,会计年度在何时开始均可,不必按照日历算起(这不
同于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应根据年历计算)。例如,要自10月1日至下年度之9月
30日止也可,但一般习惯采用以日历表为标准,即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截止。
当第一次公司呈报上半年度之税务时,必须事先预计全年的所得税纯利或亏
损,然后,以一半作为上半年的纯利,并以30%之税率计算所得税(税务法第67
条第2附条(1))。所预计的纯利不能少于全年实际纯利的25%,否则应补缴所欠
缺之应纳税款,并附加20%的罚款(税务法第67条文第3附条)。但倘能充分说明
为何比实际纯利少于20%的理由,则可免付被罚之20%的税款。假如是泰国证
券市场上市公司、商业银行、金融公司、证券公司、房地产交易公司或股份与合
伙法人公司,根据税务厅规定的方法和条件准则,则不必与一般之公司一样地预
先作好整年所得税的预估,但须根据首6个月实际所发生收入和支出来结算,然
后,按实际所得纯利的30%税率缴税(税务法第67条文第2附条(2))。
至于第二次呈缴税务时,必须以全年的实际收入与支出来结算所得的纯利,
然后,依税务法第67条的第二附条(2)以30%计税,但可将上述第一次所付之若
干税款除去,剩下税款多少则如数缴纳;同时,应具备公司年终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及损益表交付,并须经税务厅翻查合格的会计师签核,方算完整(税务
法第69条文)。
计算公司纯利,不能只凭一般所公认的会计原理来处理,还须配合税务法则
的规定,如与税务法则有相违反时,则须以税务法则为主。举例如用于公益之款
项,年终结算纯利时,若依会计原则可将全数当作费用看待,但是,依税务法第
65条文第3附条(3)所规定,只准许以纯利不逾2%之数开销。所以,纳税人就得
以此计算而不能整数支付,因此,所得净利亦得重新调整以符合税务法则的规定。
增值税 (VALUE ADDED TAX或VAT)是用来代替原来的营业税,增值税是
由几个行业间征收得来的税收,包括售货业和服务业以及进口业,而负有责任缴
纳增值税的经营者,不管是私人公司或大众公司均在课税之列。然而,增值税是
属于一种间接征税的税务(IND IRECTTAX), 亦是一种推给他人(SHIFTING)负
担的税捐,因此,真正负起增值税的人是消费者。
增值税的基本原则通常是来自售出商品及提供服务的收入,包括国产税(若有)
在国内的价格总值,税率分有:1.5%、7%和0%共三种。
第一,1.5%的税率是指每年营业收入不少于60万泰铢,但不逾120万泰铢;
第二,7%的税率是指每年营业收入超过120万泰铢;
第三,0%的税率是指出口商和某些售货及提供服务种类之行业。
缴纳增值税的方法,开始营业并经注册成为7%增值税的商行,应向买方或
提供服务者征收7%的增值税并发给税单,此所谓卖税(OUTPUT TAX),而已登
记为7%的增值税的另一商行己事先征收的税金,科为买税(INPUT TAX),两者
一起计算。倘若“卖税”比“买税”多,则将其多出之若干税款呈报纳税。反之,
假使“买税”比“卖税”多时,则可就其差额申请退税。或将此笔款项转作下月
份的税捐计算亦可,可以相互抵消。“卖税”及“买税”应为同一月份内所发生
者,而每一个月均须结算一次,并于下月15日之前缴税。增值税对于某些行业之
征收税金有其应有之效能,但有若干服务业有时定增值税率的困难,而且,此类
业务对政治、社会及经济上具有广泛的影响力。故此,上述的业务才被置于增值
税制度之外,而在这一特殊情况下,才以所谓专业税(SPECIFIC BUSINESS T
AX或SBT)代替之,是项有关之业务,如商业银行、金融证券、房地产交易,
次及类似商业银行之操作、相当、不动产之买卖和泰国证券交易所(现已获豁免),
这种业务都必须于每月15日前呈报上月份所有之收入,而按规定的各项对税率计
算税款缴交,正像已被取消之营业税一样的方式执行。 (al20000123003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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