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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某银行家助人逃税因坦白受从宽处理 日期:2000-01-28
【新税网北京01/28/2000信息】 案件起源于1996年一次重大侵权案件
的联邦起诉,9名被告之一为得克萨斯州的约翰·M·马修松,他拥有加亭银行,
并担任该行主席。
在进行初步侦查时,马修松即供认,曾指使一名经纪人逃避美国通货交易报
告的要求。而且还告知该经纪人:加亭银行将向他提供假凭证,使他申报纳税时
将海外交易作为费用减除。
新泽西州大陪审团曾于1996年6月27日将马修松与该经纪人拘留。被告当即
放弃要求律师辩护,并开始同检察官合作。
马修松当即交出含有1994全年与1995年部分交易资料的海外银行计算机磁
带。他还供认帮助客户偷税、欺诈与洗钱等罪行。
另外坦白了从1990年到1994年,帮助两名外科医生与两名企业家隐瞒所得。
在他的帮助下,一个新泽西企业家匿报所得近6000万美元。他明知道有4个人的
身份证是伪造的,仍支持他们以假名在海外银行开户存款。
八月,审判官宣判马修松拘役6个月,缓刑5年。据称,如此宽大的处理,是
由于他态度坦白,而且同联邦检察官合作良好。 (j20000115004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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