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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产税的确定和征收 日期:2000-01-28
【新税网北京01/28/2000信息】 财产税是美国地方政府最主要的税
种,其主要的纳税对象是不动产(主要是房地产)和动产(如汽车、公司的各种
机器等)。财产税与美国其他地方税种主要区别在于:税率和税基均由州或地方
政府确定。下面简要介绍一下美国财产税的确定和征收过程。
首先,由地方税务部门的专业财产评估人员确定纳税人财产的价值。确定财
产价值的方法主要有三种,(1)相对卖价法,即使用其他类似财产(如邻近的
同类房产)的实际卖价并考虑财产的特征来确定未经转手的财产的价值;(2)
成本法,即用财产的历史成本,减去折旧并考虑建筑成本的变化来确定财产的价
值;(3)收入法,即以该财产可为纳税人创造的未来收入来确定财产的价值。
在美国对住宅和土地的评估主要采用相对卖价法:成本法和收入法多用于对工业
和商业财产的评估。如果纳税人对财产的评估值持有异议,可向当地负责财产税
评估的部门提出申诉。
在专业财产评估人员确定了纳税人财产的价值后,将财产的评估值乘以州或
地方政府对不同种类的财产规定的比率,即得出财产税的税基。如田纳西州规定,
个人住宅财产税的税基是评估值的25%,工业和商业用的财产税的税基是评估
值的40%。财产税的税基确定之后,将税基乘以财产税的税率,即是需向纳税
人征收的财产税。
财产税的税率一般由地方政府确定,其原则是在总的财产税的税基确定之后,
财产税的税率须保证地方政府征收到足够的税款。但是,为保护纳税人的利益,
一些州政府制定了有关法律,对财产税税率或税基或两者均有限制,地方政府不
得违反。在有些州,如果地方政府要提高财产税的税率或扩大税基,需经过登报
通知纳税人、举办公共听证会、地方议会投票等过程。
财产税一般由县政府或市政府的税务部门负责统一征收,然后由各级政府部
门根据其在财产税中的分成比例从征收来的财产税税款中取得相应的份额。财产
税一般一年或半年征收一次。多数个人在缴纳每月的房屋贷款本息时即将当月的
房产税一起缴纳到银行,税务部门直接从银行取得税款。
一些州政府还采取措施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和使收入分配合理化,主要的措施
有以下五种:(1)限制财产税的税基。即通过限制财产税税基的增长来有效地
限制财产税的增长。如有些州政府规定当年的财产税税基增长不可超过前一年财
产税税基的2%。(2)家庭扣除额减免。州政府可根据家庭的组成情况,确定
相应的家庭减免额,在确定财产税税基时将该减免额从税基中减去。如路易斯安
纳州对所有的住宅拥有者给予7500美元的家庭减免。(3)州政府财产税抵
免。一般而言,只有财产税超过纳税人收入的一定比率的纳税人才可享受州政府
财产税抵免。(4)财产税用于抵免联邦所得税和州所得税的税基。如果纳税人
在申报联邦所得税和州所得税时采用分项抵免法,财产税可作为分项抵免的一部
分从联邦所得税和州所得税的税基中减除。(5)对农业用地特殊处理。各州均
采取一些措施对农业用地的财产税给予优惠,最为常见的措施是,财产税税基的
确定以当前的使用价值为依据,而不是以市场价值为依据。
(a20000127004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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