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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税改:以减税降负为核心 日期:2000-02-24
【新税网北京02/24/2000信息】 经过激烈的争论,德国政府于2月中
旬批准了从2001年至2005年分三阶段对该国税收体制进行改革的方案,
并将此方案提交议会讨论。
这项税改方案是由德国联邦财政部部长艾歇尔提出的,税改方案将分200
1年、2003年和2005年三个阶段实施,其核心是降低公司税税率和减轻
私人纳税负担。2001年,包括合资股份制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公司税
税率将从现在的40%降为25%,公司出售股份的所得不再征税。所得税的最
低税率现在为23.9%,到2001年时,将降为19.9%,到2003年,
将进一步降低为17%,到2005年时,将最后降为15%;同时所得税的最
高税率1998年为53%,到2001年时,将降为48.5%,到2003
年时将降为47%,到2005年再降为45%。税改计划全部完成后,所得税
的最低税率和最高税率都将降低近10个百分点,德国企业及个人的年纳税负担
将减轻442亿马克。同时也将为家庭经营的公司创造十分优惠的条件,在一揽
子减税计划中,有80亿马克是为减轻此类公司的税负而定的。
德国的税改计划原定于2002年实施,现在提前到2001年,德国总理
施罗德就此解释说,加快减税步伐,降低所得税税率,目的在于刺激本国的经济
发展,解决十分严重的失业问题。而对于德国税改计划为什么要分阶段进行,德
国财长艾歇尔说,之所以要分阶段降低公司税和所得税的税率,是因为政府还需
用300亿马克偿还国债。
德国的税改方案获得政府批准后,人们议论纷纷。施罗德评价说,在德国战
后的历史进程中,如今的税改是一次规模最大、影响最深远的税制改革。艾歇尔
认为,此次税改肯定要付出代价,但他们能够承担起由此所带来的重负,也不会
危害到德国年度财政预算。不过,艾歇尔表示,由于要与欧洲稳定与发展公约相
配套,在此次税改的中期,德国可能会出现财政赤字,但到2006年,德国的
财政预算就将实现收支平衡。德国联邦财政部国务秘书亨德里克斯女士在电台发
表谈话承认,目前各方对政府的税改方案仍有不少意见,特别是在企业税改问题
上分歧颇大,但德国税制改革势在必行,否则德国便无法适应欧洲发展的需要。
在德国政府批准税改方案的当天,德国一家著名研究机构就发表意见说,由
于德国的高税收已阻碍经济发展,因此,此次以减税为中心的税改必将推动德国
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并会在明年取得成效。这家研究机构的负责人称,2001
年德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将达到2.7%。而在政府批准税改方案前,该机
构预言,德国明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只能达到1.4%。减少失业是德国政府面临
的一个重大问题,1996年以来,德国年均失业人口达400万,1999年
为410万,失业率为10.5%。专家分析说,实施税改计划后,德国可能吸
引到大批外国投资,将创造数十万个新的工作岗位。德国的经济发展还可能会更
快些,因为在德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还有许多潜藏的积极因素未被人们发现。
德国政府批准了税改方案后,立即引起德国股票的大幅度上扬,但仍有人担
心,如果此计划要在德国的政治进程中夭折或受阻,其后果将不堪设想。德国一
位银行家说,此次税改在股票市场上确实引起了令人兴奋的反应。但是,如果这
一信号在德国议会消失的话,那将是巨大的耻辱。
改革德国现有税制是本届政府上台执政时提出的工作任务之一,但由于各方
意见很大,税改方案曾几经修改,现在终于得到政府的批准,但最后还需在议会
获得通过,才能付诸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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