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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劳动密集型劳务适用低增值税率的决定及其经过 日期:1999-12-07
【新税网北京12/07/99信息】 9月10至12日, 欧盟在芬兰土尔库市召
开的财政部长会议中,一致同意地批准了对劳动密集型劳务适用低增值税率方案。
会议称,此项批准有望促进就业20万人。
此项低税率适用于从事住房修理或维护的工程劳务,以及其有关材料、设备
的提供(但大型设备除外 )。另外也适用于修自行车、修鞋、修皮衣、家庭看护(
如儿童、老人、病号、残疾者等)、理发、洗汽车、洗房子等劳务,并规定, 三
年内各成员国可在本项列举基础上,增列两项适用劳务的低税率。
在批准本方案前,法国政府已宣布从9月15日起, 对从事住房修理或维护的
劳务工程收入,其增值税税率,从20.6%降至5.5%, 该国财经实业部长称,
此项收入含有关的材料及设备供应。但不包括大型设备。至于什么是“大型设备”
未作解释。又称,适用低税率的此项劳务及可享受进项抵扣,但对个人限在1 万
法郎(指单身的,已婚夫妇限2万法郎)之内抵扣,此项规定宣布后, 有关纳税人
认为如此抵扣不甚合理,纷纷要求改按赡养家属人数计算抵扣。对此,政府未作
决定。
欧盟增值税税率的一体化。似乎是各成员国必须遵守的金科玉律,对法国的
上述宣布,有些成员国认为属于“先斩后奏”性质,如果他们提出反对,可能导
致欧盟不同意其宣布,从而使法国陷于难堪的境地,因为它违反了欧盟的现行增
值税的有关指令规定。欧盟委员会对劳动密集型劳务适用低税率问题曾作多次研
究,都因对该劳务范围的界定和劳务收入中的货物供应比重等问题认识不一,而
迟疑不决。为使此项批准经成员国一致同意,法国总理在土尔库会外大力奔走拉
票,既要防止葡萄牙否决,又要防止德国提出限制性方案。不过法国的积极说服
工作是有效的,它终于使15国财长投了赞成票。 (j991115010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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