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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付款后收不到订货 瑞士将加强对电子商务管理 日期:2000-03-15
【新税网北京03/15/2000信息】 瑞士联邦消费者事务委员会13日要
求瑞士联邦政府采取措施,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管理,更好地保护通过网络购物的
消费者权益。
该委员会引述经合组织的统计数字说,在通过因特网提供电子商务的网站中,
四分之一的网站没有关于自身情况的介绍材料,无法辨别其由谁经营。有十分之
一的消费者虽然通过信用卡付了款,但从来没有收到所订购的商品。
联邦消费者事务委员会认为,许多消费者觉得电子商务不安全,因此,应制
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应措施,让通过网络购物的消费者享有与普通消费者同样
的权利,这将有助于增强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任感,也有利于电子商务的进一
步发展。
该委员会说,由于许多网络交易都是跨国进行的,瑞士联邦政府在制订有关
措施时应考虑与其它欧洲国家进行合作。有关措施还应适用于通过电话和文传等
进行的远程交易。但它同时表示,目前没有必要就电子商务问题进行专门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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