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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取消石油及相关产品增值税 日期:2000-03-17
【新税网北京03/17/2000信息】 蒙古国家大呼拉尔会议最近对原关税
法的某些条款进行了修改,取消了对石油及相关产品征收的13%的增值税。新关税
法已于2月5日开始生效。
据蒙古政府石油部门的官员介绍,蒙古政府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发展本国的石
油工业,1995年曾决定免除石油及相关产品的各种税收,包括开采石油所需的机
械设备、原材料、各种设备的零件以及开采所需的汽油、柴油和工人所需的食品
和日用品等。但1998年蒙古中止了对石油及相关产品免税的政策。这一政策导致
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的公司被迫停止了在蒙古的石油开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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