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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市场的朝鲜罗津先锋自由区税制 日期:2000-01-06
【新税网北京01/06/2000信息】 朝鲜于1948年建国后实行计划经济,
为了建立无剥削世界,消灭了私人所有制。鉴于国家财政收入完全依赖国有企业
的利润上交,1974年废除了直接税制度。余下周转税和进口关税等为数不多的税
种。
为了赚取外汇弥补国际收支缺口,该国于1984年,制订多项法律,以期吸引
外资投入,但由于这些法律带有很浓的计划经济色彩,例如不许外商办独资企业,
禁止过多投资范围等等,加以政府官僚主义办事作风,导致上门作生意的美、韩
等国公司中途折返,从而使引资计划告吹。
7年之后,东欧发生政治变迁,苏联宣告解体,作为该国国际贸易的主要网
络经互会随之崩溃,导致该国国际收支进一步失衡,外汇十分短缺。于是再度发
生引进外资的兴趣。刚好联合国开发署(UNDP)为促进国际经济合作,于1991年
提出开发图门江地区计划,该计划含东北亚的中、俄、韩、朝、蒙、日等国,并
表示提供初期开发经费700万美元。
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朝鲜政务院发布了第74号文件,决定在罗津市和先锋县
建立自由贸易区,旨在赚取外汇收入,建立出口导向工业,提高本国科技水平,
从而推进经济的全面发展。并制订40多项相关法律法规,其中涉及税收的主要是,
1993年1月31日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个人税法》和1994年2月21日的《外商
投资企业和外国税收征管法》。上述两法对自由贸易区内投资企业征税规定,主
要如下:
一、对企业利润征收公司所得税,税率14%。属于优先发展行业的,如高新
技术、自然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研究与开发等企业的税率为10%(贸
易区外的此税税率一般为25%)。
二、新办工业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三年免征公司所得税,尔后两年减半;属
于基础设施行业,如铁路、电讯、道路等,则四年免征,尔后三年减半。
三、企业将利润再投资,投资超过5年的,其利润征税减半;属于投资基础
设施者全免。
四、外国个人在该国居往超过183天的,按来源于该国所得以累进税率(最高
为20%)征收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1年的,按全球所得征收。
五、企业的商品劳务销售按月交纳销售税或周转税,周转税税率按产品不同
从2%至60%,大多为10%,其中烟、酒产品为60%。
六、按工薪总额1%交纳城市管理费。
七、租地建房按面积计征地租,用于建造生产厂房的每平方米1美元,对于
建造办公楼的,每平方米1.5美元;如果投资于优先发展项目的,10年内可按
规定减免地租。
八、进口关税税率比区外轻约一半,如进口烟酒税率一般为18%,对区内新
办企业头五年减为9%,尔后五年为12.6%。
该国设想,自由贸易区将成为东北亚国家货运转口中心,出口货物制造
中心,国际旅游中心。并大力宣传该国引资的有利条件,如土地和劳务的廉价、
地理优越、政策优惠等。从总体看,自由贸易区建设有了一定成绩。至1996年止,
累计区内引资3730万美元;外资企业约130户,内资企业约100家,前来观光者
共1.4万多人。也有些外商投资于该区之外,如在南浦市建立了一批外商的纺织
成衣工业企业。目前该贸易区正在继续建造电站、医院、宾馆和综合大楼等,联
合国主办的图门江经济开发区计划,将由日韩等国投资10亿美元。前景可能充满
希望。
朝鲜的税收引资措施比起邻近国家优惠得多,但跨国投资的税收优惠不是最
重要因素,该国建立自由贸易区只是跨出对外开放的第一步,但全国目前还在计
划经济束缚之中,粮食和食品奇缺,与美、韩关系仍很紧张,国内外不利形势使
对外引资发生严重困难,而且引资质量不高,现有最大投资项目都是短期行为的
酒家娱乐场,而且回收投资缓慢,如中国东北公司出资650万美元建造的酒家及
办公楼,如今竞闲置不用。税收收入方面尚无显效,外国个人在此交税的寥寥无
几。总之,该国的对外开放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市场化税制改革仍是任重而道远。
(j991230010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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