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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通过税收向大财团开刀 日期:1999-11-05
【新税网北京11/05/99信息】 金融危机后,韩国开始给经济动大手术。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措施就是拆散一些家族经营的大而全的财团,使它们真正进入
市场。最近,韩国决定开征两项新的税收,以防止大财团首脑通过非赢利性机构
继续控制下属公司,或者通过“非正常手段”把大量财产留给子女。
据《韩国时报》报道,韩国最大的30个财团共建立了81家非赢利性机构,
财团的主席们把自己巨额财产的一部分捐给这些机构,从而控制它们,并达到秘
密控制子公司的目的,而这是韩国法律所禁止的。通过新的税收措施,大财团的
主席将很难继续控制这些非赢利机构。
韩国财团的首脑以往经常把他们属下没有上市的公司股票赠给自己的子女,
这样等到这些公司上市、股价飙升后,他们的子女就能稳获一笔横财。针对这种
情况,韩国政府决定,如果这些股票上市后股价上升了30%以上,或者一个人
持有的这种股票的总市值上升了5亿韩元(41.6万美元)以上,政府就将对
股票持有人征收赠与税。韩国政府希望通过这种办法能削弱这些庞大家族的影响
力。 (a991101004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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