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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委员会的税收政策方针 日期:1999-11-08
【新税网北京11/08/99信息】 《国际税收评论》(英文版)1999
年8月30日报道,被提名担任新的欧盟委员会市场和税收事务的部长F·博尔
克斯太因(Bolkestein)是荷兰人,长期担任荷政府财经部门负责人,他针对欧
盟议员的提问对今后欧盟税收的主要政策方针答复如下:
一、欧盟税收一体化至关重要,尤其是对增值税、消费税以及对移动性税基
的直接税课征等的一体化。
二、赫尔辛基会议提出的,以结束恶性税收竞争为主要内容的税收方案值得
认真考虑。
三、降低工薪所得的直接税比起降低劳动密集型劳务收入的增值税,更有助
于提高就业率。当然降低增值税也应研究。
四、对企业征税法令的改革旨在提高欧盟内部市场效率。因而对此项征税要
加强研究。
五、对新的增值税制的实行时机要认真研究和修改。
六、协调欧盟能源税对增加税收和战胜全球变暖具有重要意义。
七、统一的欧盟金融市场是一项重要目标,其配套措施是《对关联企业间支
付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实行最低税率的指令》方案。委员会将贯彻这方案,并推
行金融市场结构的改革计划。
八、委员会6月24日《关于间接税和电子商务的税收工作报告》提出的电
子商务征税问题是正确的,要积极贯彻。 (j991030013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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