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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改革使原日本国营铁路充满活力 日期:1999-11-21
【新税网北京11/21/99信息】 近年来,尽管日本经济持续低迷,企业
利润大幅下跌,但实施股份制改革后的原国营铁路部门依然一直保持着较高的盈
利。股份制改革使原来资不抵债的日本国营铁路焕发了青春,充满活力。
日本国营铁路公司是按照兼顾企业效益和公益服务的原则而设立的。该公司
在实行股份制改革前拥有2万多公里长的营业线路,27万职工,是日本最大的
企业集团。由于国营铁路部门人浮于事,经营成本高以及缺乏经营自主权等原因,
经营状况恶性循环,债台高筑。到1987年3月,国营铁路公司的债务总额高
达37·1万亿日元,濒临破产,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
日本政府和国会制定了《日本国有铁路改革法》、《关于设立日本客运铁路
公司和货运铁路公司的法律》和《国营铁路清算事业团法》等法律法规。根据这
些法律法规,日本政府对国营铁路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首先,将整个铁路系
统分为六个客运公司和一个货运公司。这些公司分别实施自负盈亏的成本独立核
算制度。其次,将各个铁路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国有资产折合成股份,进行股
份制改造。所有债务按股份比例摊派,并逐步将股票推向市场。第三,设立国营
铁路清算团,负责股份制改革后的国有资产(股份),和国营铁路股份制改革后
还剩余不用的土地、建筑物以及其它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利用这些国有资产和国
家提供的补偿金偿还分摊的债务。日本政府决定由国营铁路清算团接受三分之二
股份的同时,承担三分之二的债务。
1987年4月,实行股份制改革后的各铁路公司正式开始运营,十多年来,
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经济效益大幅度增加,企业增收增益。从1987年
4月到1996年3月,在未提一次价的情况下,整个铁路系统年年盈余。特别
值得一提的是,在实行股份制改革后的第一年,铁路部门就由上年的亏损360
0亿日元转变为盈利2600亿日元。近年来,尽管日本经济出现负增长,铁路
运输业也受到严重影响,但改制后的铁路公司依然年年盈余。
其次,企业、职工的市场竞争意识增强,服务质量提高,增加了列车运行车
次,大大方便了广大乘客。铁路运输有关人员的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列车变得清
洁明亮。国营铁路进行股份制改革后,以其先进的设备、良好的技术以及热情的
服务赢得了信誉和效益。
第三,股份制改革前的国营铁路年年亏损,不仅无法上缴利润,而且还需国
家大量补贴。股份制改革后,各铁路公司每年交纳的各种税赋总额高达7000
多亿日元,为国家创造了大量的财政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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