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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波签署财政合作协议 日期:2000-10-08
【新税网北京10/08/2000信息】 中国和波兰政府29日在这里签署了一项
关于波兰向中国提供8500万美元贷款的财政合作协议。
协议规定这笔贷款的偿还期为14年,其中包括宽限期2年,贷款利率为
1.98%,中国将用这笔贷款购买波兰的环保设备。
正在波兰访问的中国财政部长项怀诚同波兰财政部长鲍茨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
议上签了字。这是中波两国政府间签署的第一个财政合作协议。中波两国财政部长在
签字仪式上一致表示,这一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两国的财政合作进入新阶段,它必将大
大促进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造福于两国人民。
由项怀诚率领的中国财政部代表团一行11人于9月28日抵达华沙对波兰进行
为期四天的访问。29日上午,波兰副总理兼经济部长斯泰因霍夫会见了项怀诚,双
方就进一步发展两国经贸关系交换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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