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匈牙利公司税的投资税收鼓励 日期:2000-11-22
【新税网北京11/22/2000信息】 一、凡投资于扩大生产力或建立旅馆,总
额达到10亿福林(HUF),并能增加净销售额者,给予5年减征50%的优惠。
二、凡投资于扩大生产力,投资额达100亿福林,并能在一年内增加就业500人,
净销售额增加达一定比率者,给予10年全部免征的优惠。如投资于高失业地区,投资
限额要求可减为30亿福林,要求增加就业人数减为100人。
三、在优先发展地区或开发区投资,可按投资安装机器的价额减征6%。投资于
基建项目者同样可减征6%,但自投资项目完成,开始运行的年度起计减。
四、凡用于研究与开发((R&D)的支出,均可享受20%的减征。(j2000111501214)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