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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大幅增加国家遗产和赠予税收 日期:2000-10-20
【新税网北京10/20/2000信息】 据报道,根据芬兰财政部公布的统计数字,
1999年国家征收的各种遗产税和赠予税收入大约为19亿芬兰马克(约6.8芬兰马克
合1美元),比1997年的14.6亿芬兰马克增长了将近30%。接受遗产和赠予的人数在
过去两年中也增加了2%,达到16万人。
按照芬兰有关法律规定,公民在接受金额超过2万芬兰马克的遗产或赠予,需要
按比例向国家交纳遗产税和赠予税。芬兰遗产税和赠予税平均为10%,也就是说,去
年属于纳税范围的遗产和各种赠予总额大约在200亿芬兰马克。遗产或赠予价值低于2
万芬兰马克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芬兰有关专家分析认为,近年来国家征收的遗产税和赠予税迅速增加的主要原因
是财产继承或赠予的时间比过去有所提前。以前,人们一般在临终遗言中做出财产继
承或赠予的决定,现在大部分人50岁以后就决定财产的继承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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