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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整顿税务诉讼制度 日期:2000-10-25
【新税网北京10/25/2000信息】 整顿内容包括增设特别税务法庭,并委派
税务官员充任审判官。
CBR正在创立一种迅速处理税务纠纷的制度,征纳双方可用4至6个星期在征收官
员层次解决复议问题;又将以6到8个星期在税务上诉法庭层次解决争议。
CBR建议,应由级别较高的税务人员担任复议工作,他们可以兼任税务案件的审
判官。
为了迅速处理案件,此类审判官人数奖大量增加。政府希望,加快处理税务案件,
以便在2000/2001财政年度能增加1000亿卢比的税收。(j200009300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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