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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 夫妻任何一人单方缴税 配偶可获税务回扣 日期:2000-10-30
【新税网北京10/30/2000信息】 马来西亚南洋商报消息 马来西亚财政部
长敦达因将建议修改法令,夫妻当中任何一方无须缴税时,必须缴税的一方可享有给
予丈夫或妻子的税务回扣。
他发表2001年财政预算案时说,为了进一步提供便利予女性缴税者,政府也允许
她们的税务可分开呈报。
他说,女性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的角色一向来受到重视。她们在国家人力占重要部
份。
女性在公共领域及私人界也有不少成功的例子,但仍有一些女性需受保护,尤其
是涉及贫穷、文盲、工作性骚扰。
政府也极关注单亲妈妈以及被丈夫虐待的母亲的事件,因为她们的下一代若未受
到保护,那将带来负面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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