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为促进知识经济发展提供税收优惠 日期:2000-11-08
【新税网北京11/08/2000信息】 90年代以后,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
日本经济增长减缓,国际竞争力下降,在多数科技领域落后美国甚至欧盟各国。面
对知识经济的严峻挑战,日本政府已认识到其国家发展战略的局限性,重新调整国策,
提出“科技创新兴国”的口号,明确提出面向21世纪发展高科技的方针和基本政
策。日本政府对有助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高新技术研究
与开发活动。
建设科学工业园,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
日本政府为了支持技术领域的建设,在税收上采取了相应措施。先后制定了《促
进基本技术研究税则》、《增加试验研究费税额扣除制度》等税收政策支持高技术研
究与开发活动,仅1981年为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减免税额就达6万亿日元,相
当于各类减免税总额的25%。此外,日通产省还规定每一新建开发区所在地方政府
应向开发区提供10亿美元的基本建设经费,国家财政对于迁入开发区的企业、科研
机构,实行补助搬迁费7500日元/平方米,限额1.5亿日元,对企业进行研究
与开发活动,政府给以50%的补贴,企业购置用于特定高技术开发的机械设备和建
筑及附属设施,价值在10亿日元以内的实行5年期特别折旧,其折旧率第一年可达
50%,一般5年内可以收回全部投入资金;对企业固定资产税、资本收益税实行减
免。
1963年,日本政府就在东京北部60公里处的渍城县兴建“筑波科学城”,
占地面积约2.85万公顷,为东京都区面积的一半,分为“研究学园区”和“周围
开发区”两大部分,到1985年底,日本政府建设投资已达1.5万亿日元。从1
984年起,日本开始建设大分、松溪、长冈、熊本等14个地区的“高技术密集
区”,1986年又建设了“关西学术文化研究园”。目前,日本已建立了几十个高
技术科学园区。科学园区的资金主要靠地方公开团体、财团和企业、财团与政府合建
的三项资金,运营的主体是股份制的研究开发中心(占园区总数的50%)、财团法
人(占46%)和地方政府。这种支撑体系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的财力,发挥
民间企业的积极性,减轻政府负担。
运用税收政策,促进企业发展
日本政府规定,中小企业的实验研究费用减收6%的法人税或所得税;企业科研
及实验费用超过上年支出,允许从应税所得中扣除,超过部分的20%允许从法人税
或所得税中扣除,相当于用于基础技术研究开发资金的70%。实行费用扣除目的是
鼓励引进先进的研究设备,推动企业在基础领域的研究开发。日本还规定,企业用于
科研的机器设备、先进电子设备、高级机器人,其购进成本的7%可抵免应纳所得税,
中小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6%抵免。除了这些主要优惠政策外,还有新技
术企业特别折旧制度(同前所述),工矿业技术研究合作关系税制,对于高技术工业
园区研究所建筑物的税制等。
加大科研投入,促进经济增长
1956年日本支持民间企业的科研预算拨款为3.4亿日元,到1962年则
猛增到75亿日元,1990年日本科研经费占GDP比例达2.92%,1996
年科研经费总数为13.66万亿日元,占GDP的2.96%,高于美国的2.05
%。政府在加大高科技领域投资的同时,也带动民间企业的科技投入。目前,日本企
业承担的科研费用占该国民间研究开发总投入的74%,投资的倾斜势必引起高技术
产业的发展,日本高技术产业在制造业中的比重从1970年的20.2%,上升到
目前的36.7%,高技术产业的增加值在整个增加值中的比例也由1970年的
16.4%上升到目前的22.2%。
增加教育投资,以教育作为立国之本
以教育促进经济,以教育增强国力是日本的重要经验之一。二战后初期,日本在
财政极端困难的条件下,保证教育经费。1945年的教育经费占政府预算总支出的
3.01%,占地方政府总支出的25.29%,全国学龄儿童的就学率依然保持在
99.9%以上。1947年,日本通过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制定了“六、三、
三、四”的单轨性新学制,把义务教育期限由6年延长为9年,从而普遍提高了国
民的教育水平。1955年~1974年的19年间,高中升学率由51.5%提高
到90.8%,教育基本上普及了高中,大学升学率已由18.4%提高到32.2%。
同时,日本还积极培养科技人才,建立青年研究基金。从1991年起,日本科技
厅在3年内向被选中的45名青年研究人员每人支付6000万日元的经费,支持他
们从事能够在21世纪前取得重大突破的技术领域研究。日本对国民教育和人力资源
开发的重视,优化了劳动力素质,有力地促进了日本经济的发展。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