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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以税收改革弥补财政赤字 日期:2001-02-07
【新税网北京02/07/2001信息】 去年年终,阿很廷政府公布了新的税收改
革方案,用以筹集财政收入,弥补2000年财政赤字,其主要内容如下:
1、调整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所得税作了一些重要的变动,如降低个人及家庭各种法定扣除额,增加独
立经营承包商的税负;税率级距也有调整,提高了起点税率,使系列税率从6%到35
%改为从9%到35%。
2、严格转让定价规定
对国外关联公司的交易适用新的转让定价规定:
□ 凡同低税或无税国家居民的交易,必须同正规市场上独立各方交易一致;
□ 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半年中报一次,报表中应有充分资料足以证明文易的价
格符合前项要求;
□ 金融机构对其国外总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支付,应适用转让定价规
定,税务机关如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中央银行提供一切资料。
3、加强外国来源所得征税
1998年税收改革以后设置的外国公司常设机构,不再视为非居民,从1999财政年
度起,就其世界范围所得征收公司所得税,同时,适用外国税收抵免。
阿很延居民,从1999财政年度起,就其世界范围所得征收公司所得税,同时,适
用外国税收抵免。
阿根延居民股东从设置于或位于低税或无税国家股份公司取得该财政年度或公司
结算年度的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或其它应税所得,均应计入其应纳税所
得内。
4、增值税的变动
下列原来免税的项目不再免税:
□ 证券交易所及其经纪人,OTC市场经纪人与互助基金管理人等提供的服务;
□ 支票与类似项目;
□ 证券,股票与外币交易;
□ 中、长距离客运(100公里以上)
□ 董事,辛迪加与监事会成员的免税只限于实际提供了服务,而且在费用与完
成工作之间按照市场
规律存在看合理的关系。
对下列活动的税率,从21%降为10.5%;
□ 为合作社,互助基金与未列入免税的事前规划提供或雇用的医疗、辅助服务;
□ 中、长距离客运服务期;
5、调整个人资产税税率
从1999财政年度起,应税资产总额超过200,000比索的,税率改为0.75%,不
到200,000比索的,税率仍为0.5%。
6、对高所得开征紧急税
对1998或1999财政年度个人纯所得和从未分配财产取得的纯所得超过120,000比
索的,开征这个一次性的新税。税率即适用1999财政年度个人所得税税率20%。
7、调整消费税
蜂窝电话与卫星电话服务税率4%;矿泉水税率4%;奢侈品税率20%;船舶与机
动车辆,娱乐与运动用船以及飞机均按不同销售价适用40%或8%税率。
酒精饲料税率从6%-8%到12%—20%,啤酒税率从4%到8%;非酒精饲料税率
从4%到8%。
对卷烟的特别紧急税税率从7%增加到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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