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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修改税法 日期:2001-02-07
【新税网北京02/07/2001信息】 根据经济政策的新框架,保加利亚政府提
出对税制进行重要调整的方案,该提案旨在刺激和促进经济的增长,增加就业和提高
国内产品的竞争力。该提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所得税方面,超额累进税率和级距将调整如下:
(月)应税所得 税率%
100列弗以下 0
100-135 20
135-400 26
400-1400 32
1400以上 38
每月工薪最低额为100列弗。
2、公司所得税方面,税率将从25%降至20%并准备从2002年开始再将该税率降
低5-15个百分点。另外,对年利润未超过50,000列弗的公司,其所得税的税率将从
20%降至15%。然而,根据改革方案,从2002年开始,将对所有公司实行15%的比例
税率。
3、社会保障税方面,对退休基金和普通病孕基金的征收率将从35%降低至32%。
雇主和雇员承担社会保障税的比例仍然维持不变,即80∶20。
4、增值税方面,退税期限将从6个月缩短至4个月。
5、税收优惠方面,调整的内容包括折旧率和期限,鼓励对高新产业的投资及创
造就业机会。
如该提案获得通过,将于2001年1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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