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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占国税总额3% 法国征收面宽 日期:2000-12-04
【新税网北京12/04/2000信息】 记者的朋友弗朗索瓦是法国一位普通的国
家公务员,他是独生子。前几年弗朗索瓦的双亲先后过世,给他这个唯一的继承人留
下了包括两所住宅、山区一处木屋别墅、一些家具和部分存款及股票在内的遗产,经
过税务专家和公证人的评估,总价值约500万法郎。按照法国税法总典中有关遗产继
承税的规定,除直系亲属可享受30万法郎遗产不用纳税外,其余的470万法郎应按30
%的税率交纳遗产税。也就是说,弗朗索瓦按规定应在6个月内向税务局交纳141万法
郎的税款。弗朗索瓦夫妇收入都不高,拿不出足够的钱纳税,于是只好卖掉一处住宅
用以交税。这是法国人交纳遗产继承税的一个具体事例。
法国遗产继承税(又称财产转移税)是由国家征收的一种直接税。它发源于法国
大革命之后的1798年。该税法包括了两方面的内容,即财产所有者死后其亲属继承的
遗产和财产所有者生前对其直系或非直系亲属的财产赠予。遗产继承人和财产受赠人
便是纳税人,他们接受的所有不动产(土地、住宅、厂房、设备等)和动产(家具、
首饰、金融债券以及现金等)均在申报纳税的范围之内。根据婚姻契约规定,在世的
一方继承夫妇间共有财产不属于纳税范围。
法国遗产继承税的税率及征税办法较为复杂。首先,纳税人在申报时,应将财产
遗留人的债务从遗产总额中扣除。其次,还要减去税法依据继承人血缘关系规定的可
享受的免税财产部分,例如,在世配偶可享受50万法郎免税财产,直系亲属(如子女
和父母)30万法郎,第三代继承人(孙子女)15万法郎,兄弟姐妹10万法郎,远亲和
其他继承人则只享受1万法郎的免税额。如果遗产继承者系不能正常工作的残疾人或
精神病患者,除上述免税额之外,还可再享受30万法郎的免税财产。
遗产税的税率是根据遗产继承的数额大小和与被继承人的血缘关系远近确定的。
原则是继承遗产的数额越大、与被继承人的血缘关系越远,纳税率就越高。如直系亲
属扣除免税额后的纳税率为:继承遗产5万法郎以下税率为5%,5万至7.5万法郎10%,
7.5万至10万法郎15%,10万至340万法郎20%;依次类推至1120万法郎以上纳税40
%,是为最高税率。兄弟姐妹之间继承遗产的税率,遗产在15万法郎以下为35%,15
万法郎以上为45%。至第四等级的旁系亲属,不论继承多少遗产,税率均为55%,远
亲及外人的纳税率最高为60%。遗产继承税法规定,在遗产遗留人亡故6个月内,遗
产继承人必须申报并交纳税金。若逾期不交,每月将加征0.75%的税金直至第12个月。
之后的加征额为每月10%,如纳税人在接到税务局的追缴通知书后仍未动作,每月
将加征40%的税金。
记者在采访法国财经部税务总司负责人马尼昂先生时了解到,法国交纳遗产继承
税的家庭占发生遗产转移家庭的比例大约为20%,近年来每年遗产继承税的征税额在
400亿法郎左右,占国税总额的3%,是国库一笔可观的进项,对于调节贫富差距及增
加大众社会福利事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马尼昂还特别对记者介绍了法国政府最近采取的遗产税改革措施。第一,从1998
年9月开始,财产所有人如果在65岁以前将财产赠送给继承者,纳税额的50%可以获
得免税,65岁至75岁之间,纳税额的30%可免税。第二,自2000年1月起,如果遗产
继承人保证在8年内继续经营已故亲属遗留的工商业、农业或手工业企业,凡与经营
活动相关的遗产均享受50%的免税待遇;继承人同样保证在8年内继续持有继承的企
业股票,该部分遗产也免税50%。以上这些改革措施目的十分明确,即鼓励遗产早日
由财产转变为资本并进入经营开发活动,鼓励后代继续经营父辈的企业,同时避免由
于财产分散转移而出现企业倒闭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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