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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终止同荷兰的税收协定 日期:2001-02-14
【新税网北京02/14/2001信息】 印度尼西亚财政部长宣布,印度尼西亚同
荷兰自1973年缔结的所得和资本税收协定,按照该协定第30条的规定,从2001年1月1
日起停止生效。
终止该项税收协定的缘由涉及印度尼西亚请求修改油、气分支机构利润税,因为
印尼考虑现行税率9%的确太低了。印度尼西亚财政部长已同英国和日本进行同样的
谈判,遗憾的是,唯独荷兰不予同意。同荷兰签订新的税收协定谈判,定于2000年秋
季举行。在新的税收协定未签订以前,荷兰已提出互相避免双重征税的建议。
(bh20000505002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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