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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计算机生产有税收优惠 日期:2001-03-13
【新税网北京03/13/2001信息】 据《越南经济时报》报道,越南政府总理
潘文凯最近签署政府今年第19号决定,对计算机生产实行税收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决定,在2003年3月31日以前,越南对用于计算机生产线的进口设备、
机械、运输工具全部免除关税;计算机生产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5%,这些企业头两
年可以免缴所得税,此后两年减免50%的所得税。
另外,国家向这些企业提供时间不超过10年的贷款,且不要求财产低钾。这些企业在
项目期间,租地地价可获减免50%的优惠。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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