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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税制改革主要特点 日期:2001-03-13
【新税网北京03/13/2001信息】 ——所得税制改革以“拓宽税基,降低税
率”为主要内容。8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国家普遍遵循公平、简化、促进经济增长等
政策目标,采取减并级次、减少优惠、降低边际税率等措施,拓宽所得税的税基,提
高征收效率。这种税改的影响已波及全球,促使各倒日所得税负担平均化。
——增值税在各国迅速推行。从1954年法国首创增值税以来,该税种所独具的促
进专业化协作生产、经济中性、鼓励出口以及强化税务行政管理等优点,已逐渐被越
来越多的国家所认识。1990年,征收增值税的国家和地区只有50个,到1996年已达
100多个。
——免除经济性重复课税整体化措施的进一步推广。进入90年代以来,古典公司
税制中股息(红利)所得在公司和股东两个层次上的重叠课征问题,已受到越来越多国
家的关注,各国纷纷采取措施予以缓解或免除。目前,免除经济性重复课税的整体化
措施已在经合组织中得到广泛推行,其他国家也正在着手研究缓解的可行措施。
——社会保障税地位提高。早在19世纪末期,社会保障制度就已在欧洲出现,但
当时各国还未能为社会保障制度找到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直到1935年美国首创了社
会保障税,突破“无偿性”税收分配原则,建立了专税专用的社会保障收支体系,以
税收形式筹措资金,向老年人、失业者、伤残人和生活贫困者提供社会保障。40、50
年代,社会保障税在各国获得空前发展,60年代以来,已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成为头
号税种。进入90年代后,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普遍上升。在不少
国家中,这种税已经超过个人所得税而成为第一号税种。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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