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农产品进口标准争论不休 泰国和澳大利亚产生分歧 日期:2001-03-15
【新税网北京03/15/2001信息】 据《曼谷邮报》报道,由于泰方抱怨澳大
利亚对从泰国进口的农产品如虾、禽畜和榴莲所设置的标准太高,双方于上周在堪培
拉召开会议,讨论植物、动物和食品的卫生检疫问题。但会后仍未能就解决上述问题
达成一致。
泰国威胁说,如果澳大利亚不改变它的立场,泰国将把争端提交WTO。
澳大利亚政府去年12月15日暂时扣留了自泰国进口的鲜虾,称自泰国进口的
饲养螃蟹有鲜虾上带有白斑病。为此,澳大利亚对从泰国进口鲜虾划定了15克/只
的重量标准,泰方认为12克可能会适合一些,因为没有任何科学证明15克重虾就
不染白斑病。
紧接着,澳大利亚政府又于2月5日要求对每一批从泰国进口的虾进行病毒检查,
这种做法大大增加了进口成本和手续。泰方对此已明确表示无法接受。
除了对鲜虾施行严格的进口标准外,澳大利亚还要求熟制鸡必须在摄氏74度的
温度条件下煮164分钟或在摄氏80度的温度下煮125分钟。这个要求实际上关
闭了泰国对澳大利亚出口鸡肉的大门。
1998年澳大利亚自泰国进口冻虾5259吨,价值103万美元;罐头虾
204吨,价值120万美元;加工虾3156吨,价值3513万美元;分别占澳
大利亚当年进口该项商品额的60%,70%和54%。 (4)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