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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公司欺诈行为 日期:2001-03-14
【新税网北京03/14/2001信息】 在亚洲及世界各地,公司欺诈行为正在蔓
延,比以前更为普遍、复杂和隐蔽,所涉及的资金规模也越来越大。各公司不得不采
取更多措施来保障自身利益。
公司欺诈行为可表现为多种形式,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公司对外欺诈行为和员
工对公司的欺诈行为。多年来,公司操纵股市、虚夸盈利状况的事件在一些地区很是
盛行,而来自公司内部的欺诈行为也很引人注目。由公司欺诈行为导致的损失难以准
确估计,但美国查处舞弊协会公布的一组数据很是耐人寻味,美国的公司欺诈行为每
年大约使公司增加成本4000亿美元,平均算起来,为公司销售收入的6%,而亚
洲的调查数据表明,这一比重约为10%。最近三年来,发生在亚洲公司的大额欺诈
行为增加了40%,小额欺诈事件也增加了40%~50%。
那些被曝光的欺诈事件,大多数是由公司内部员工揭发的,只有不到3%的案件
是由传统的审计发现的。解决这类问题的首要对策是加强公司的自我监控力度,并辅
之以其他防范措施,如加强内部控制,改善内部沟通和充分调查新员工的背景等。另
外,政府有责任完善法制,严格执法,禁止洗钱行为和严惩白领犯罪。处理这类案件
的警察也有必要接受更好的财务和计算机专门训练。
随着商业全球化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企业欺诈行为已开始国际化,避免这种行为
不能单纯依赖政府,更需要企业遵守法律和内部监控。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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