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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修改间接税 日期:2001-04-09
【新税网北京04/09/2001信息】 秘鲁最近对增值税、市政销售税及消费税
进行了修改,内容如下:
从纳税人支付货物及劳务的价款中扣除增值税及市政销售税税款,由供货方用中
央银行的存款支付;自2000年11月1日起,将大米的普通销售税及消费税统一并为特
种销售税,以大米的销售额、转让价或进口价的4%计征,对已缴此税的交易,不再
征增值税及所得税,但原材料的进项增值税不得抵扣。进口米的附加关税税率由5%
提高至10%,酒精、酒精饮料及矿泉水的消费税税率提高至17%,啤酒的消费税税率
提高至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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