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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征税引起美国硅谷异议 日期:2001-04-09
【新税网北京04/09/2001信息】 去年很多高科技人员买进了大量的股票期
权,而今这些股票一路狂泻,偏偏此时政府又要他们按买进的价格纳税。博尔公司的
马里先生收到了一份300万美元的税单,按税率这意味着他应该有900万美元的收入进
账,而目前他手中的股票据估计只值几千美元,根本不足以付税。有人已准备着自己
一无所有,有些人只能通过借贷来纳税,所以今年夏天可能会提出修改税法有关条款
的建议。
美国的ATM税法原是为了防止富人隐瞒自己的额外收入,股票期权被列为其中的
一项,又由于对期权的预期收益计算不合理,一旦股价下跌,对买卖者正是噩梦一场。
比如,在2000年你以9美元买入10000股期权,当时交易的市场价为100美元一股,
如果在2001年以3美元卖出,那么税务机构认为你赚了910000美元,而不是亏7万元。
盖伦是一个房产商,这两年因为买卖股票期权而惨遭失败,而今他们再也不敢尝试了。
有些人甚至欠了一大堆税,也许这些税负要伴随他们一辈子。
ATM税法的另一个问题是没有考虑通货膨胀,税率是30年以前确定的,所以原本
是防止富人逃税,而今连中产阶级也一网打尽。硅谷真正的富豪,那些公司创立者与
风险投资家们则不必缴税,因为他们的股权是直接给予的,而不必通过购买期权而获
得。
有人建议,对股票期权的征税时间应延迟至卖出期权的那一天。这样一方面可以
使任何人都没有托辞来拒绝纳税,同时也鼓励了大家进行长期投资。那些高科技领域
的人士更是指出,既然股票期权买卖亏了本,再要人家纳税就根本不合情理,这一法
律必须改革。不过这些意见目前并未引起足够的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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