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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里亚特重视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征税 日期:2001-04-02
【新税网北京04/02/2001信息】 布里亚特与俄联邦的财政关系
布里亚特共和国属俄罗斯联盟,位于俄罗斯南部,是鞑靼民族地区。布里亚特和
俄罗斯一样实行复合税制,绝大部分财政收入来自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在预算份
额中占44%,间接税占42%。全部税收收入的64%留给共和国,其余36%上
交俄联邦财政。
布里亚特的税源主要来自能源和交通行业,电力占15.3%,建筑业占11.
4%,交通运输占11.8%,食品工业占9%,机械制造和金属加工占9.4%,
来源于上述领域的税收收入在整个税收收入中几乎占60%。商业、服务业、银行业
的税负都很轻。
布里亚特的税务系统由23个税务分局和俄联邦税务总局驻布里亚特支局构成。
俄联邦驻布里亚特税务支局主要负责检查俄联邦税法在布里亚特共和国境内的执行情
况,其具体任务包括:对企业和产品出口商进行核查;检查证券市场遵守税法的情况;
检查大额贸易和批发中心的批发商及外国公民遵守税法的情况;核定纳税人的产品
订价等。布里亚特的23个税务分局负责共和国各地的税收征管。
重视对自然资源开发征税
布里亚特政府对自然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对自然资源开发征税是其财政收入的重
要组成部分,所征税收在联邦财政与地方财政之间进行分配。对此,有关法律作出了
明确规定。这些法律包括:《俄联邦法》、《联邦政府令和批示》,布里亚特《森林
法》,《水利工程有偿使用法》,布里亚特呼拉尔《关于使用地下资源减免税收令》,
布里亚特政府《在布里亚特境内征收环境污染税的规定》等。
布里亚特规定农业用地(耕地、熟地、弃耕地、草地、牧场)按公顷缴纳土地税。
农业用耕地每公顷征收6.33卢布,可以根据土地的质量适当调整,现场计算土
地税。农业居民点附近的用地及其他用途的土地(园艺场、蔬菜栽培、农场、牧场除
外),按每平方米80戈比征税。城市建设用地和生活用地也要缴纳土地税。布里亚
特首府乌兰乌德市按照位置、生态、绿化、公用事业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划分
为5个区、36个分区,土地税率在0.408卢布~6.373卢布/平方米浮动。
企业和个人租赁土地依据俄联邦《土地税法》的规定进行调节。
近年来,布里亚特对自然资源开发的税收有了很大增长,1999年比1998
年同比增长了190.1%。其中,土地税收入增长1.8倍,地下资源开发税增长
2.2倍(主要因为金矿的开采和金价上涨)。2000年自然资源税收增长1.1
倍。
布里亚特木材出口数量大,资金周转快,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布里
亚特共和国林业部的资料表明,1999年全国共生产木材近170万立方米,其中
出口60.1万立方米,同1998年相比,出口量增长了27%。1999年木材
资源开发税税收收入比上年增长97.5%,2000年该项税收又有所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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