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麦将修改投资法 日期:2001-04-12
【新税网北京04/12/2001信息】 迫于欧盟的压力,丹麦将修改其投资法中
有关对控股公司提供税收优惠的内容。为吸引投资,丹麦于1999年做出对总部设在丹
麦的控股公司红利的汇入和汇出实行零税率的决定。短短一年多的时间,便吸引500
多家国际控股公司在丹麦设立了总部,但也引来欧盟和国内有关人士的强烈反对。国
内商界人士则认为,尽管这个法规吸引了不少的跨国公司,但这些公司只是控股公司
的总部移到丹麦,从而享受税收优惠,但实际上对丹麦的投资并没有明显增加,没有
起到应有的效应。
(3)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