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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维亚将对米洛舍维奇时期非法致富者征重税 日期:2001-04-19
【新税网北京04/19/2001信息】 塞尔维亚政府4月17日出台新的税法草案,
要对前总统米洛舍维奇时期利用特权非法敛财的人一次性征收重税。
塞尔维亚副总理奥布拉多维奇在记者招待会上说:“新的税法草案主要针对前政
府中利用职权非法聚敛巨额财富的人。我认为新的法律只会影响1%-2%的人,98%的塞
尔维亚人民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在米洛舍维奇执政13年里,由于管理不当、国际社会制裁和一系列的战争,南斯
拉夫的经济支离破碎,人民非常贫困。
根据新的法律,那些非法致富的人将一次性交纳30%-90%的财产税。主动申报财产
的人可以享受35%的减税。
奥布拉多维奇拒绝透露具体人名,但是他说:“我们正在查账,并且审核具体交
易。”他还说希望国会尽快通过这项法律。
草案中规定的特权包括特殊进口权和配额以及买卖国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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